摸貨?
確認人( Confirmor),指買方與賣方(業主)在簽訂買賣合約後,而在成交前轉售予另一買方,市場稱為「摸貨」交易。比如話:甲簽買賣合約後,承諾以$600萬向乙買入住宅單位,但物業未完成交易前,樓價仍大升,買方見有利可圖,希望在完成交易前再轉售予另一買家,隨即聯絡地產代理,告知其希望能以$680萬轉售並代為尋找另一買方丙,這便稱為摸貨。而甲的身份由買家變為最終成交的確認人。
業主 -> 買方甲 (確認人) -> 買方丙
考生注意事項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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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涉及兩份交易文件,所以共有兩份印花稅
(第一份印花稅) 原業主與買方甲
(第二份印花稅) 買方甲與買方乙 -
繳付印花稅期限 :
(第一份印花稅) 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的30日
(第二份印花稅) 在簽訂正買賣合約後7天內
其它代理人應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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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產代理處理確認人與買方丙的合約前,應留意原業主與確認人的合是否有限制轉售條款(即成交前不能轉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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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應提醒買方丙,有機會不能睇樓 ,代理應向確認人爭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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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應提醒買方丙,有關訂金的數額不應與確認人在是次交易中可能賺到差額一致,這可避免確認人不出現交易及其它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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碓認人與買方丙的合約內容,是受制於原業主的合約(第一份) ,不能更改包括 : 成交日期、不交吉、連相關的產權負擔出售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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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買方兩必須有足夠現金/ 資金等,因為有機會銀行估價發現是與確認人交易,成交價有機會高於市價,導致估價不足,並須承擔違約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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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確認人如買方丙未能完成交易,確認人準備足夠資金須完成交易,否則承擔違約後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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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日當天上午應是確認人與買方丙先交易,下午為原業主與確認人交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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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買方丙要求確認人提供一份 不可撤換授權書予買方丙,作為確認人在交易當收款後不出現 ,買方丙仍可向原業主完成交易
模貨需要付額外印花稅(SSD)以及利得稅
買入住宅,然後在未成交前以確認人身份賣出獲利,由於賣出時間未過SSD鎖期,至於利得稅,由於完全沒有住過,很大機會政府會追收15%利得稅,除非賣家能合理解釋摸貨原因。
如是非住宅摸貨出售,是不須要支付額外印花稅的。